本帖最后由 山水知音 于 2010-1-18 23:52 编辑
山水知音户外运动俱乐部章程(原福州登山俱乐部)
第一条
俱乐部性质:
山水知音户外运动俱乐部是专门从事组织、开展户外运动、探险活动及相关策划信息咨询、进行户外运动组织。
第二条
俱乐部理念:
响应全民健身的号召,团结户外运动爱好者,推广户外运动,提高户外运动技术水平,提倡团结、进取、坚毅、果敢,倡导回归自然,探索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挑战极限,超越自我。
第三条
俱乐部联络地址:
六一中路136号王庄宁榕花园(暂定)
联系方式:13509350015 马燕雄(老马)
http://www.059183.com
0591--83339183 E-mail:059183@126.com
QQ:1053554690 第四条
主要活动:
1.俱乐部不定期组织会员进行野外露营,穿越,登山,溯溪,定向越野,攀岩,抱石,溪降,岩降,漂流,探洞,团队拓展,山地车,自驾车等一系列运动。
2.开展户外知识讲座、环保生态知识讲座、医疗急救知识讲座、野外生存训练。
3.提供专业人员、技术装备和场地线路,组织策划各类户外运动。
4.举办会员联谊会、交流会、主题派对等活动。
第五条
会员制模式:
俱乐部建立会员制,以一定数量规模的会员为基础,以会员的自身优势及爱好为前提,合理配置,优化组合开展各项专业性、主题性的户外活动,分层次分类型为会员提供有区别性的服务,与会员建立紧密型联系,加强本会凝聚力和归属感,产生发散式互动效果的户外运动模式。
第六条
会员权利:
1.活动发起权;即俱乐部会员可独立向俱乐部发出活动提议,俱乐部根据其时间、地点、人群要求,帮助组织活动并提供技术支持;
2.会员参加俱乐部组织的户外活动;免费参加户外运动知识培训、安全培训、进行线路咨询;
3.对俱乐部工作有建议权和批评权;
4.参加俱乐部定期、不定期提供的AA制线路活动;
5.提前得到俱乐部的各项活动通知。有免费获得俱乐部提供的相关咨询及信息的权利;
6.会员参加俱乐部活动或自行出游时,俱乐部为会员提供的部分个人装备的租赁或免费服务;
7.会员欲购置户外装备,俱乐部可免费提供指导;
8.会员经严格培训考核后可逐级晋升为银牌会员、金牌会员或领队;
9.对会员提供的其它服务;
10.会员有自由退会的权利;
第七条
会员义务: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各项法规。
2. 不得向俱乐部隐瞒会员已有的不适合参加户外活动基本要求的身体隐患。
3. 维护山水知音户外运动俱乐部声誉,积极参加俱乐部活动,不做有损俱乐部利益的事。
4. 遵守俱乐部的户外活动安全纪律。
5. 注重环保,爱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物。
6.未经俱乐部同意不得以山水知音户外运动俱乐部名义开展活动,否则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7. 参加俱乐部活动时,必须购买保险;发扬互助互爱的团队精神,积极为其他会员所遇困难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爱护俱乐部提供的各种公用装备。
8. 为改进和发展俱乐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9. 会员联系方式和地址改变时,及时通知俱乐部。
第八条
俱乐部活动的权利:
1. 有权取消不符合俱乐部规定的会员资格。
2. 若遇恶劣天气等突发的事件,俱乐部有权根据情况,适当调整活动时间(同时退还会员活动费用)
第九条
俱乐部活动部的义务:
1. 每一条新的线路的推出,俱乐部都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全程实地考察,以使活动能够顺利进行。
2. 俱乐部将为每次活动配备专门的领队,
3. 在组织技术性较强的活动前,组织培训活动。
4. 当会员身体不适合某项活动时,俱乐部将劝阻其不参加。
5. 每次活动代理为会员办理一次性相关保险。
6. 当活动发生变化时应提前通知参加活动的每一个会员。
第十条
会员分类:
1. 基础会员:
1)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规范,有热爱自然,保护自然的意识。
2)年龄须大于18岁,身心健康,体力充沛并对自身安全能负完全责任,素质特别好则年龄可适当放宽。
3)有正常的心态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4)性格开朗,活动时,严格服从指挥,有团队精神。
5)身体健康,无不适应户外运动的疾病。
2.荣誉会员:
能在政策、经营、宣传影响上给予俱乐部极大支持或为俱乐部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士。由俱乐部诚邀加入,免费赠送一年制会员卡。
3.专业会员:
热爱团队,品格好,参加过十次以上俱乐部组织的活动,具备丰富的户外运动知识、技能、经验、体能和应变能力。有能力在俱乐部开展的活动中承担活动策划、组织活动、讲座培训、勘探线路等工作。由俱乐部严格审核后批准加入。
专业会员加入俱乐部,在参与工作的活动时享受补贴,在参与工作以外的活动享受特别价或免费参加。
第十一条
入会程序:
1.提出口头申请,阅读并认可俱乐部章程后填写一份入会调查情况表,并签署入会声明一份。
2.符合入会条件的,交纳入会费或提供其他入会费要求依据。(一年会费30元,交一张1寸照片)
3.领取会员卡,即成为俱乐部会员。
4.会员如每年续费,会费第二年可减至25元,第三年可减至20元,依此类推(中间续卡如有脱节,重新做起),6年后,经俱乐部审核批谁,成为长期免费会员。(分发银牌卡成为银卡会员)
第十二条
会员管理:
1.对会员根据不同分类建立会员档案资料库,对会员个人资料保密(如需公开请声明)。
A、根据其体能、经验、年龄和个人需求分为探险类、休闲类、综合类。
B、根据其特长和爱好分为探险、摄影、交友、登山、野营、山地车类等。
2.根据会员要求以电话、电子邮件、主题活动等形式形成与会员的长期、稳定联系。
3.认真倾听并记录会员意见、建议。
4.及时根据会员要求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5.做好会员年检工作,对有严重违法行为、严重违反俱乐部安全规定、严重缺乏团队精神、故意损害俱乐部声誉或利益的行为之一的,俱乐部将取消其会员及参加活动资格。
第十三条
活动规则:
1.每次活动由两名领队负责,其余领队协助其安排工作。
2.参加活动者须在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集合(特殊情况由领队掌握适当推迟出发时间)。
3.活动人员名单以点名登记为准,由领队点完名即为本次活动的开始。
4.安全第一,活动中队员须对自身安全负完全责任,听从领队指挥,不能超越前面领队或滞后于后面的领队。
5.活动中需中途离队者一定要告知领队,以免造成丢失队员的假象。
6.活动中,队员必须配合领队的协调工作,否则领队可劝其离队。
7.中途离队者,须先结清个人本次活动的相关费用。
8.活动结束以清点完人数为准,点完名即可自行解散。
9.活动中要树立环保意识,不可降解的废弃物,(例如塑料袋等)请随身带走,以免污染山林及水源环境,爱护当地自然资源及人文景观。
10.注意防火和用火。
11.注意维护本队声誉及团队形象,应处理好与当地居民的关系。
第十四条
活动须知:
一、自助活动及费用:
1.户外活动有诸多不可预知因素,不同活动的地理环境、强度、技术难度、危险度各不相同,请根据自己的体力、经验和装备状况选择参加适当强度和危险度的活动。
2.俱乐部每次活动收取10-30元/人组织、保险、领队费,用于活动策划、后勤联络、代办理意外保险和代为聘请户外活动领队。活动中的其它全部费用由报名者AA平摊,活动性质为自助型户外活动。
二、安全责任及保险:
1.选择参加活动,即表明报名者经过合理判断,同意自行承担户外活动中的所有风险,包括利用交通工具及其他第三方设施的风险;活动中如发生致伤(包括滑、摔、晒、冻及其他自然及人为因素导致的受伤)、毒虫(蛇)咬、落石、车祸等,个人应自负其责或向造成损害的直接当事人索赔;俱乐部所收取的组织领队费不包括任何为报名者之人身安全提供保证所必需的对价,报名者确认自己理解并同意本俱乐部不对因前述风险所导致的报名者损失负任何责任。
2.每次活动报名时,报名者须及时提供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俱乐部为报名者办理短期意外伤害保险,对于活动中可能出现的意外事故,属于不可预知或即使预知也无法避免的安全事故,报名者应当向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本俱乐部、领队不为此承担责任;如因报名者个人不遵守活动规定或带队要求,或活动场地的安全规定,自行其是而造成事故(包括环保事故),除自负其责之外,还应对因此给他人所造成的损失负责。
3.任何情况下事故发生时,俱乐部和带队人员、队员都应尽最大努力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领队及队员:
1.领队是每次活动的领导者。活动中,领队负责组织、协调、带队、联络等工作。领队对活动中出现的各种情况有临时决定的权利。
2.每个队员(活动报名者)都应对自己的安全负责。队员可以对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在活动过程中相互协作,服从领队指挥,促使活动顺利进行。队员参加活动时应当量力而行。会员如因隐瞒自身健康状况而造成的损失由自己负责。
3.活动过程中,队员不得单独行动,不得酗酒,如违反造成不良后果时,自负其责。
第十六条
环保及其他:
1.任何户外活动中我们都要注意:不得在野外抛弃垃圾,所有垃圾都要装包带走(可降解垃圾可以就地掩埋)。野外尽量不用香皂,牙膏、洗洁精等化学品,使用干湿纸巾,尤其不可以在水中使用日化产品,洗漱应当用容器盛水在距离水源两米之外进行。不砍伐树木,不伤害动物,不污染水源。野外用火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俱乐部根据活动报名人数来确定车辆,所以在活动报名截至时间后,报名退出者要承担车费和保险费,其他预收款退回。在报名截至时间前的退出者,俱乐部退回全部预收款。
3.俱乐部活动可能因为天气原因(大风、雨、雪、沙尘暴)或报名人数太少而取消。如活动取消,俱乐部会以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所有报名人员并退回全部预收费用,或为其保留下次参加活动。
4.俱乐部拥有对本章程和户外活动行为规范的全部解释权;涉及活动发生变化与本规范内容不一致时,以本俱乐部网站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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